职务犯罪辩护系列文章十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I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派驻深圳 I 行受贿 I 受贿罪
这是徐鸿鹏律师个人法律博客第42篇文章【公司纠纷与刑事辩护】
本系列前10篇文章分别探讨了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交易型贿赂、干股贿赂、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是否算受贿、受贿罪等问题。(请见如下链接文章)
职务犯罪辩护系列文章八: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是否算受贿?
本文我们讲一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受贿罪是利用本人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显然并非本人职权,而是本人的影响力。
啥叫影响力呢?
我们来看看法条。
刑法【第 388 条之一】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 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 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下……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有三类,
1.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情人等。此 外,同学、战友、老部下、老上级等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交往密切具有足够影响 力的人,也可属于关系密切人。
2.“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指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等原因脱离其所 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位的人。
3.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
利用职权还是私情?
利用亲情、私情影响力,而不是本人职权(385 条)或职务上的影响力(388 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亲情、私情影响力,而非利用职务上影响力的,成立利用 影响力受贿罪。
我们来看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件分布情况

近年来案件数

徐鸿鹏律师,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就职于北京市某检察院,北京律师派驻深圳分所,专注于刑事辩护、重大疑难商事诉讼。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3691688640、电子邮件xuhongpeng@longanlaw.com。希望这份指引能够帮助您在面对法律时更加从容,应对有方。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
往期文章概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当你遇到虚假诉讼,如何进行刑事控告 | 深圳刑事律师 | 虚构债权 | 虚假债权》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从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看妨害作证罪与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区别与联系 | 深圳刑事律师 | 北京律师在深圳》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当你遇到合同诈骗,如何进行刑事控告 | 深圳刑事律师 | 欺诈 | 商业诈骗控告》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当遇到职务侵占,如何进行刑事控告 | 深圳刑事律师 | 公司法 | 刑事辩护》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中国虚假诉讼罪的法律规定——Legal provisions on the crime of false litigation in China.》
《深圳律师为您解读:如何规避深圳企业内部欺诈的法律风险? | 深圳刑事律师 | 深圳公司法律师 |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深圳》
《深圳刑事律师探索:防范贪污受贿,保护企业合法利益 | 深圳刑事律师 |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深圳》
《深度剖析:如何应对经济犯罪调查? | 深圳刑事律师 |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深圳》
《深圳刑事律师深度剖析:热点经济犯罪案件背后的真相 I 深圳刑事律师 I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深圳》
《被指控骗取贷款罪?你需要知道的法律权利和防御策略 | 深圳刑事律师 | 深圳公司法律师 |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深圳》
《贷款欺诈与合法借贷的界限:律师的专业解析| 深圳刑事律师 | 深圳公司法律师 |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深圳 | 贷款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