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帮坏人打官司的律师是怎么想的? | 深圳刑事律师 | 北京律师在深圳 | 律师咨询
这是徐鸿鹏律师个人法律博客的第111篇文章【公司纠纷与刑事辩护】。
今天聊一个很多非法律人士、普通民众都困惑的一个问题:
那些帮坏人打官司的律师是怎么想的?
这几天在读曾国藩传。引用过来回答这个问题最恰当不过了。
里面有个情节讲到了曾国藩去湖南团练,顺便剿匪。
剿匪过程中,曾公被称为“曾剃头”。缘何?
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吴专之,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
也即:那时候,曾国藩下令,凡是有地方土匪、流氓、抢劫犯被抓到,不必经过州县,直接送到曾国藩这里。只要困送来者,一不需要参照法律,而不需要任何实际证据,只要举报者口词为信,稍加讯问,立即砍头。
看到了没。细思极恐!
没有证据,不看法律,有证人证言口供,即可死刑立即执行。
当有人栽赃陷害时,一个无辜的人如何洗脱冤屈?
上述情形,就是对题主问题的引申。
我们的社会,需要可靠的司法体系和制度,而律师的帮助就是这制度之中的重要一环。
否则,任何人都可能成为鱼肉,包括你我!
3月10日的一个最新案例,一个“坏人”在经历了40年的漫长等待后,终于获得了清白。但这个当年31岁的大好青年,已经变成了71岁的耄耋老人。
他叫刘志发,1978年因一笔539.16元公款失窃,被判贪污罪,获刑三年。次年10月,该案因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但此后一直未能开庭。直至2020年3月,江西省莲花县检察院以“事实并非其所为”提请撤诉,并在3月10日获法院准许。
40年间,背负着贪污犯的名义一直负重前行,这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承受的,心理压力是巨大的。
从功利的角度讲,有了刑事犯罪记录,很多执业都无法从事,律师、教师、以及公务员。
律师的辩护,就是给这类受伤者一个机会而已。
目前,刘志发正在申请国家赔偿。
任何人都可能遭受错误的刑事追究成为公众眼里的“坏人”,他们无力辩白的昨天,可能就是我们每一个人无力辩白的明天。
徐鸿鹏律师,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就职于北京市某检察院。致力于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商事争议解决等业务,在本网站主要分享办案经验、成功案例。微信:xhp32520。电邮:xuhongpeng@longanlaw.com [加我时,请备注“来自徐律师个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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