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新形态:购物升级模式下的开设赌场罪判决详解 | 开设赌场罪 | 深圳刑事律师 | 北京律师在深圳
这是徐鸿鹏律师个人法律博客的第74篇文章【公司纠纷与刑事辩护】。
案件背景
郭某峰等人利用“某购”网络购物平台,将其改名为“某山平台”,以“购物升级”为名,组织网络赌博活动。参与者购买商品后,可进行猜奇偶或拆红包等升级活动,根据重庆彩票开奖结果决定输赢。该集团组织架构完善,分工明确,涉及多个层级人员,非法获利巨大。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某峰有期徒刑十五年,但其上诉后,二审法院改判其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庭审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郭某峰等人的行为究竟构成开设赌场罪还是诈骗罪。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存在虚假宣传,参与者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构成诈骗罪。而二审法院则认为,参与者明知赌博规则,其参与活动是基于获利的目的,并非基于对虚假宣传的误解,因此构成开设赌场罪。
关键证据分析
二审法院重点考察了参与者对赌博规则的认知程度。证据显示,参与者明知升级活动的规则及重庆彩票开奖结果的关联性,且多次参与,部分参与者甚至最终获利。这表明参与者并非处于被欺骗的状态,而是自愿参与赌博活动。 虽然被告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但这些宣传并未直接导致参与者对活动规则产生错误认识,无法证明被告人通过虚假宣传篡改了彩票结果。
法院观点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的“购物升级”活动符合赌博的射幸性规则,参与者明知规则,自愿参与并承担风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法院强调,区分开设赌场罪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参与者主观认知:是否明知赌博规则并自愿参与,而不是是否被虚假宣传所欺骗。
律师解读
本案的判决结果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它明确了在新型网络赌博案件中,如何区分开设赌场罪和诈骗罪,并强调了对参与者主观认知的重视。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应警惕披着“购物”、“游戏”外衣的赌博活动,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触犯法律。 同时,本案也提醒我们,面对看似有利可图的网络活动,应保持理性判断,仔细甄别其真实性质,切勿因贪图小利而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
总结
本案的判决结果对于规范网络空间秩序、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依法准确区分开设赌场罪和诈骗罪的重要性,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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